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发扬优良作风及抵制腐蚀的能力;
(二)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机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及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四)受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控告、申述和举报,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特别重要的案件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五)指导学院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是在学院党委和纪委领导下的常设监督部门,是行使行政监察权力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院党委、纪委和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协助学院党委、纪委做好党风、党纪、政纪、行风和廉洁从教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三)受理对学院各部门和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党纪、行政处分的申诉;维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调查处理学院各部门和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做出行政监察决定或建议;
(五)做好学院投标、招标、采购、人事任免、职称评定等监督检查工作;
(六)做好部门日常工作,完成学院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