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首页  组织架构  党内法规  制度建设  资料下载  监督曝光  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 纪检首页 > 视频专题 > 正文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转的是什么?

2015年05月27日 16:51  点击:[]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推进“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形势所需。全面准确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三转”,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要是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目的是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转职能,就是要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的状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定位、厘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调整规范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为促进黄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重点是转方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转方式,目的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改革中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要改进查办案件方式,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要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建立健全执纪监督的立项审批、协调联动、调度督查制度,积极推行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制度,注重举一反三,提高监督实效。要改进防治腐败模式,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重、科技为辅,不断拓展预防领域。要改进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创新信访举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和抽查个人报告事项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要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完善纪检监察网站,开通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加强涉腐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处置,打造“阳光纪委”。

关键是转作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转作风,目的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执纪为民、忠诚履职,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要强化作风转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关闭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