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出党籍等5种。
那么,每种处分的期限各是多少天?每种处分对被处分的党员在考核、提职等方面各有什么影响?
警告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严重警告处分
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留党查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受到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职务的职务。
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此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