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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霜”一词本义是指风和霜。古人用“风霜之吏”来喻指监察之职、御史之任,御史台也被称为“霜台”“霜署”。南朝史家范晔在《后汉书》里说:“风霜以别草木之性,危乱而见贞良之节。”在风霜中,才能识别各类草木的性质,在危乱中,才能得见忠贞志士的操守。
“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御史行纠弹百官、维护纲纪之责,“风霜”之危难严峻,不但在辨别百官之忠奸善恶,更加在于考验御史的担当操守。
《南齐书·崔祖思传》说:“论儒者以德化为本,谈法者以刻削为体。道教治世之粱肉,刑宪乱世之药石。故以教化比雨露,名法方风霜。”道德之教化被比作雨露,春风化雨,教化人心;律法之严明被喻为风霜,不容徇私,规矩分明。
寒风萧索,冷如霜雪。宋代欧阳修所著《醉翁亭记》有“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风高霜洁,山间四季风光,清楚分明。
我国自古多廉吏,爱憎分明。包拯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时,为肃正纲纪,弹劾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役使兵士为自己织造一千六百余匹驼毛缎子的汾州知州任弁等,民间有“包弹”之称。而对于有才干者,包拯则秉公力荐。杨邠、王鼎、王绰因任内严惩贪官被权臣所忌而降任,包拯极力主张复用此三人。
《大清相国》中的陈廷敬,两次担任吏部尚书,也在主管监察、弹劾及建议的都察院做过两次左都御史。陈廷敬提出吏治的关键是加强对地方总督、巡抚等高官的监督和问责,“上官廉,则吏自不敢为贪;上官不廉,则吏虽欲为廉而不可得。”
明代《宪纲事类》在谈到“风宪”(监察官)的作风时,就规定“行止语默,须循理守法。若纤毫有违,则人人得而非议之。在我无暇,方可律人。”意思是说,监督者要先做到自身清、自身硬,才有资格去监督他人。
“风霜之任”,自身当须承受“风霜”之寒苦。《北齐书·文襄帝纪》载:“犯危履难,岂避风霜。”若要行危难险峻之事,就不可回避困难。金元之际的一代廉吏元好问有诗:“为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一个好官仅靠廉洁还不够,更要敢于担当,不避难事。(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