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上午,国道319线重庆涪陵段发生了一场严重车祸,一辆皮卡将在右侧道路清理公路垃圾的环卫女工钟某撞倒在地。随后,交管部门作出事故认定,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其后经协商,肇事者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协议书,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5.5万元。
此次事故中的肇事者是重庆市渝东南农科院特种养殖研究中心主任、六级职员黄某某。本以为签订谅解协议书、完成赔偿事宜后此事即可告一段落。但让黄某某没想到的是,日前自己却因此事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七级职员。
原来,车祸发生后不久,涪陵区纪委监委接到相关线索,得知该车祸肇事者系黄某某。
“事故发生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什么一名领导干部会驾驶皮卡出现在城外?”带着疑问,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成立调查组迅速前往调查核实情况。
调查组来到黄某某工作的渝东南农科院了解情况后得知,事故发生时黄某某在参加区委党校的区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调查人员随即前往区委党校,却被告知,根据党校教学日程安排,包括黄某某在内的全体参训学员本应于2018年5月12日至16日外出学习,而黄某某则在5月11日以出现心脏病复发征兆需到医院复查为由请假五天,并向区委党校出示了盖有单位公章的请假条。
“为什么农科院没有提到黄某某请假的事情?”对于调查结果,有着多年纪检监察办案经验的调查组组长有些疑虑,便带着假条再次来到农科院办公室进行核实,竟发现没人知道黄某某请假的事情。
经过认真比对分析,调查组基本确定,黄某某请假条上的印章系打印伪造,并于2018年6月22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面对事实证据,黄某某对自己伪造印章请假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黄某某确有心脏病,在党校安排外出学习前,医生嘱咐要注意休息。思来想去,黄某某决定“遵医嘱”,便灵机一动,在家中将农科院文件上的公章扫描后通过PS技术打印在请假条上交给区委党校,企图蒙混过关。
但是,黄某某在请假期间,并未前往医院复查心脏病。5月15日,他受堂弟之托开车到白涛街道拉榨菜种子,结果却发生了交通意外。一切水落石出后,作为区管干部的黄某某,因违反组织纪律、伪造事业单位文件等问题被政务撤职。
对黄某某案,涪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常金辉表示:“要在日常工作中把监督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记者 何清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